遗传性血栓前状态
诸多的遗传性或先天性因素可以引起抗凝蛋白、纤溶成分或凝血因子的分子结构缺陷和功能异常,使患者持续性和进展性地处于血栓前状态,并极易形成血拴或血栓栓塞性疾病。
(一)病因
开始比较简单,主要有4种疾病,即抗凝血酶m缺乏症、蛋白c缺乏症、蛋白S缺乏症和异常纤维蛋白原血症。近年来由于发病日趋增多,病因也较为全面,详见表1。

正常情况下,虽然易栓症患者存在不同程度的血栓前状态,但仅有25%的患者可发生自发性血栓栓塞,约75%的患者发生血栓栓塞症时有特定的诱发因素。临床上常见的诱发因素见表2。

(三)临床特征
与获得性血栓性疾病比较,易栓症患者的血栓栓塞有以下特点:①发病年龄小:据Bemd所统计的255例易栓症资料,血栓栓塞首次发病年龄在20一39岁之间,其中低于30岁者占60-70%,40岁以前发病者占89%,少数甚至于发生于新生儿期;⑧有反复发作倾向:约70%以上的患者有2次以上的血栓栓塞发作史;②血栓栓塞常发生于不常见的部位,80%以上为静脉血栓栓塞,动脉血栓栓塞少见;④有的甚至于在应用抗凝剂的情况下发生血栓栓塞现象。
(四)常见血栓病
80%以上的易栓症患者以静脉血栓栓塞为主,其中深静脉血栓形成(DVT)约占40%一60%,肺栓塞约占40%。20%的患者可发生动脉血栓栓塞,常见的有心肌梗死和脑梗死等,以及高半胱氨酸血症、高富组氨酸糖蛋白血症和PAI过多等。
1. 抗活化蛋白C症
(1) 诊断标准
1) 血栓形成或无症状,以静脉血栓形成为多见。
2) 常染色体显性遗传。
3)本症诊断以实验室检测结果为依据,有二项诊断性指标: ①以APTT法测得的抗活化的蛋白C敏感比值(APC-SR)低于2或校正的抗活化蛋白C敏感比值(n-APC-SR)低于0.84。纯合子的n-APC-SR值低于0.4,杂合子的n-APC-SR值在0.4-0.7。 ②以凝血酶原法:测得的抗活化的蛋白C敏感比值(APC-SR),纯合子为86.0±0.63
(82.0-88.0),杂合子为41.9±1.0(35-50),正常均值为12.3±0.38(8.0-20.0)。
(2)评价
1)抗活化的蛋白C症的诊断依据最初是采用Dahlback等在1993年提出的APC-ATPP法测定的结果(见3a)o此法由于受凝血因子V、VIII、X的缺乏,肝素治疗,口服抗凝剂及狼疮性抗凝物存在的诸多因素的影响,其结果的可信性有限。N-APC-SR阳性者不一定就是FV Leiden,需作基因分析才能确诊。随后发展了一些新的方法检测本症,使诊断的特异性和敏感性有所提高,譬如Engel等报道改良的APC-APTT法,Exner等报道的圆斑蝰蛇毒凝固试验和Nicolaes等描述的凝血酶原酶法。采用凝血酶原酶法时,其特异性及灵敏性可达100%,能明确地区分正常人,杂合子和纯合子,而作为临床常规检查对无需作DNA检测。
2)采用APC-APTT试验诊断本症时,应注意与遗传性蛋白S缺陷症II型及遗传性蛋白C缺陷症II型鉴别。
3)1996年,我国上海、北京、湖南和广东等地区共报道374名正常人的APC-APTT试验,APCT阳性率为5.1%(4.0-6.7%),100例血栓性疾病患者的APCR阳性率为12%(9.1%-33.3%),而检测到FV Leiden突变者则仅数例。因此,APCR阳性者需作基因分析,以确定疾病的本质。
4)抗活化的蛋白C现象在正常人群中有较高发生率,但并不发生血拴形成,当有额外的基因缺陷存在时,譬如合并有抗凝血酶、蛋白C或蛋白S缺陷,才会增加血栓形成的发生率。因此,在血栓形成患者的APCR阳性时,应同时对其他引起易栓症的病因进行检查,以免漏诊。
2.遗传性抗凝血酶-Ⅲ缺陷症
(1)诊断标准
1) 血栓形成或无症状,以静脉血栓多见。
2)常染色体显性遗传。
3)本症诊断以实验室检测结果为依据。
4)实验室检测和分型(表3)

(2)评价
1)有许多原因可导致抗凝血酶-Ⅲ抗原水平和活性继发性下降,譬如肝脏疾病时抗凝血酶-Ⅲ合成减少,消化道疾病可使抗凝血酶-Ⅲ丢失过多,DIC和急性血栓形成后期的抗凝血酶-Ⅲ消耗过多,以及某些药物(肝素,天冬酰胺酶,避孕药等)的应用等。在本症诊断中应排除上述继发因素。
2)在本症诊断中应至少作二次检测的结果一致时才能确诊,应作家系调查,以免误诊。
3)实验室检测结果有助于预示基因缺陷部位,而毋需通过DNA分析来分型。IIRS型为丝氨酸蛋白酶反应位点缺陷,表现为肝素辅因子活性和凝血酶灭活活性降低,而抗凝血酶-Ⅲ抗原水平正常;IIHBS型丝氨酸蛋白酶反应位点功能无缺陷,由于肝素不能与突变的抗凝血酶分子结合,表现肝素辅因子活性选择性降低,而凝血酶灭活活性和抗凝血酶-Ⅲ抗原水平正常;IIPS型和IIHBS型中均存在抗凝血酶-Ⅲ蛋白分子在免疫电泳中的泳动行为异常。在含有肝素的琼脂中,正常人和IIHBS型的抗凝血酶-Ⅲ泳动峰增快,而IIPS和IIHBS型中,由于肝素结合位点异常而不能与肝素结合,所以,抗凝血酶原蛋白分子泳动仍然缓慢,不会增快。
4)患者的临床表现差异较大,仅部分患者发生血栓形成,在同一家系中有些患者可能无症状。
5)抗凝血酶-Ⅲ缺陷症I型患者中血栓栓塞症的发生率高于IIPS型,多数I型杂合子患者在45岁以前有过静脉血栓病史,在纯合子患者中,IIHBS型可发生重度的静脉血栓形成。抗凝血酶-Ⅲ的正常参考值:抗原水平96.3±9.3%(79-120%),抗凝活性:凝固法0.38-0.98U/ml,空斑法90.3±13.2%,发色底物法:102.4%±20.4%(78.0%-140.0%),肝素辅因子活性99.6±10.3%。上述值仅供参考,各实验室应自行建立正常值。
3.遗传性蛋白C缺陷症
(1)诊断标准
1) 血栓形成或无症状,以静脉血栓多见。
2)常染色体显性或隐性遗传。
3) 本症诊断以实验室检测结果为依据。

1)有许多原因可引起蛋白C抗原水平和活性继发性下降,譬如肝病,肾病,DIC,急性炎症,红斑性狼疮,成人呼吸窘迫症,使用华法林,天冬酰胺酶,化疗药,溶栓剂治疗及急性血栓形成后期时。但在达那唑或Stanojolol治疗时,蛋白C抗原水平增高。在本症诊断中应排除上述继发因素。
2) 在本症诊断中应至少作二次检测的结果一致时才能确诊,应作家系调查,以免误诊。
3) I型患者的抗原水平和活性与正常值有较大的重叠,约有15%杂合子漏诊,5%正常人被误诊。有些患者的抗原水平降低不明显与正常值重叠时,应对先证者及家系成员作基因分析。
4)实验室检测结果可预示基因缺陷部位,在I型和II型中,基因缺陷可能位于前肽(-25—-1)、γ-谷氨酸决定簇(密码子1—45),皮肤生长衍生因子样决定簇(密码子46-91和92-132),丝氨酸蛋白酶决定簇(密码子170-419)。而上述缺陷不存在于HL型中。
5) 本症临床表现差异较大,半数患者无症状。在年轻人中,蛋白C缺陷程度与血栓形成之间无明显联系。
6) 纯合子或复合杂合子的蛋白C水平在成人中明显下降,仅为正常值的10%—25%。在新生儿中则下降更显著,可出现爆发性紫癜及皮肤出血性坏死。
7)本症以静脉血栓多见,但约有20%的患者发生动脉血栓。
8)血栓形成常无诱因。但是,外伤、手术、妊娠及口服避孕药可诱发血栓形成。
9) 蛋白C的正常参考值:蛋白C抗原水平:放免酶标法为3.24±0.4mg/L,免疫火箭电泳法为72.0-139.0%,ELISA法98.2%—9.8%(621.1—129.0%);抗凝活性(凝固法)为102%±25.7%(63.0%±145.0%);蛋白酶活性80.0-154.0%。上述值仅供参考,各实验室应自行建立正常值。
4.遗传性蛋白S缺陷症
(1) 诊断标准
1) 血栓形成或无症状,以静脉血栓多见,动脉血栓少见,可在年轻患者中发生。
2) 常染色体显性遗传。
3) 本症诊断以实验室检测结果为依据。
4) 实验室检测和分型(表5)

(2)评价
1) 有许多原因可引起蛋白S抗原水平和活性继发性下降,譬如肝病,肾病,糖尿病,急性炎症,DIC,急性血栓形成活动期,妊娠,口服避孕药、雌性激素、华法林和天冬酰氨酶等。在本症诊断中应排除上述继发因素。
2) 在本症诊断中应至少作二次检测的结果一致时才能确诊,应作家系调查,以免误诊。
3) 在I型先征者及其家系成员中,总蛋白S抗原水平变化不一,有降低,略低于正常的或增高的。在I型与II型鉴别时主要根据游离型蛋白S抗原水平和活性。
4) 蛋白S在血浆中存在二个型,即与血浆C4b结合蛋白以1:1结合成复合物的结合型,和未与C4b结合蛋白结合的游离型,游离型蛋白S有蛋白C辅因子活性。血浆中C4b结合蛋白水平调节着血浆中游离型蛋白S的抗原水平和活性。在III型蛋白S缺陷症中,可能是蛋白S与C4b结合蛋白的结合增强之故,它与I型蛋白S缺陷症可能是属于同一基因疾病的不同遗传表型。
5) II型蛋白S缺陷症应与抗活化的蛋白C症作鉴别,因为二种疾病诊断中都采用以APTT试验为基础的检测方法。
6) 蛋白S正常参考值:蛋白S抗原水平:总蛋白S为98.2±33.4%(59.7-131.2%),游离型蛋白S 92.8±34.2%(55.4%-128.0%),游离型蛋白S活性(凝固法)97.9%±29.7%(61.0-135.0%)。上述值仅供参考,各实验室应自行建立正常值。
来源:中华检验医学资讯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