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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原则通过《太原市艾滋病性病防治条例》草案

医学检验信息网 检验医学 2006-11-20 18:47:29
  太原市艾滋病性病防治今后将有法可依,市政府常务会议昨日原则通过了《太原市艾滋病性病防治条例》草案。
  太原市于1996年报告首例艾滋病人。同全国其他城市相比,本市艾滋病目前处于低流行状态,但是,艾滋病的三种传播途径血液传播、性传播和母婴传播均已存在,经性传播和母婴传播比例逐年上升。性病为艾滋病传播的重要促进和协同因素,目前在本市发病率上升迅速。
  太原市于2003年制定了艾滋病性病防治行动纲要,促进了防治工作顺利开展。为加大防治力度,今年我市又将艾滋病性病防治列入立法计划。
  据介绍,这一条例内容涉及预防控制、诊断、治疗、疫情报告、保障措施等,明确了各级政府在艾滋病、性病防治工作中的领导地位,并将其纳入公共卫生管理范畴,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对推广使用安全套、消毒管理、临床用血和高危人群的检测等进行了规定。条例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的“四免一关怀”政策、对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和艾滋病病人死后遗留的孤儿和孤寡老人给予的关怀和生活救助。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歧视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病人及其家属,不得侵犯他们依法享有的医疗服务、劳动就业、学习和参加社会活动的权利,对违反条例行为也作出相应的处罚规定。
  本条例草案将于本月下旬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
  据悉,全国20多个省、市先后对艾滋病、性病防治进行了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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