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艾滋病监测与检测状况评述
作者:景军 清华大学艾滋病政策研究中心
导言
防治艾滋病需要许多条件,包括艾滋病疫情监测和艾滋病病毒检测这两个已经被国际经验证明属于防止艾滋病蔓延的法宝。所谓艾滋病疫情监测就是指收集和分析与艾滋病相关的关键信息,包括流行病学、行为学和社会学信息。所谓艾滋病病毒检测就是指使用抽血化验,血样呈现阳性的受检者即艾滋病病毒携带者。如果在接收其他医学检查发现受检者同时患有严重机会性感染或者辅助性体淋巴细胞下降到一定水平,那就证明病毒携带者已经进入发病期。
在我国的艾滋病预防与控制工作中,艾滋病疫情监测和艾滋病病毒检测都已经实施并收到一定效果。但是要获得更大的成效,我们就必须认清我国艾滋病疫情监测和艾滋病病毒检测中所存在的问题。在这篇文章中,我将讨论如下几个问题:第一,我们艾滋病疫情监测存在哪些不足?第二,造成这些不足之处的原因所在?第三,弥补不足的方式何在?第四,我国艾滋病病毒检测的人口覆盖面为什么很小?第五,加大我国艾滋病病毒检测力度的途径何在?我讨论这些问题的基础是对近年来我国艾滋病疫情监测和艾滋病病毒检测状况的回顾和审视。
病例报告制度
毫无疑问,监测艾滋病疫情当属防止艾滋病蔓延的第一步骤。在艾滋病处于高度流行状态的国家和地区,监测的重点一般是累计感染人数和新增感染人数以及发病人数和死亡人数。在艾滋病处于低度流行状态的国家和地区,监测重点一般是艾滋病在有高危行为人群中和普通人群中的感染率和造成感染的原因。 属于艾滋病低度流行国家的中国 对艾滋病疫情的监测采取了上面所讲两种方式的结合。这种做法的原因有三。第一,卫生部将艾滋病同时视为性病和传染病并纳入性病和传染病病例报告系统。第二,为了心里有底并开展治疗,我们政府需要知道累计和新增艾滋病感染者人数。第三,为了防控艾滋病在我国的蔓延,我国政府同时关注着艾滋病在不同人群中的感染率和感染渠道的变化。
毫无疑问,我国监测艾滋病疫情的机构能力建设有一个从无到有,从问题较多到比较完善的过程。同时应该承认,我国的艾滋病监测工作还处于需要较大完善的过程之中。我国政府在1985年开始收集艾滋病病例,从原来逐级上报,到2004年才改为上网直报。另外,我国的艾滋病哨点监测启动于1995年 ,在10年内,全国设立了600多个监测哨点。从时间和规模上看,这些工作成就均不可磨灭。 在承认我国艾滋病监测工作成绩的前提下,本报告将重点谈论问题和不足。
严格讲,我国艾滋病病例报告系统是由三个部分组成:(1)艾滋病病例报告系统,它分为初筛、确认、上报三个步骤;按照要求,病例报告表要包括人口学资料、危险行为归类、健康状况和检测结果;(2)传染病病例报告系统,因为按照中国传染病法的规定,艾滋病属于法定上报的传染病之一,所以也当作传染病上报;(3)性病病例报告系统,这是由于艾滋病被卫生部定义为性传播疾病之一,因而也当作性病上报。值得注意,这三个分支系统的信息收集范围和内容有一定差异,而且报告有重叠。这些问题影响着我们对报告病例数据的分析质量。
病例报告系统的重要性在于它记录着新增病例数和历年累计病例数。同时它还可以告诉我们这些人的感染途径分布(当然也包括一部分感染途径不详的信息)。但不是所有携带艾滋病病毒的人都会接收检测,所以从病例报告得出来的数据既不能说明艾滋病感染率每年增长或下降的幅度,也不能说明我国艾滋病感染者的总体规模。它甚至不能说明在我国感染者中有多少人知道自己感染艾滋病病毒这一事实。按说一个人在接收艾滋病病毒检测后,无论结果是阴性还是阳性都应该接到通知。但事实并非如此。例如,以一些受检者做了初筛试验之后由于种种原因而不会再回到检测地点或不愿意做确诊检测。同时有的病人到了医院是在不知情的状态下被抽血检测,医生由于已经违背了艾滋病检测需要知情同意的规定而不愿意告诉病人检测结果。 所以,病例报告不等于感染者中的知情人总数。
艾滋病感染者知情与不知情的差异对艾滋病传播有相当影响。从发达国家的经验看,艾滋病流行趋势出现下降拐点的前提之一就是至少有一半以上的感染者知道自己的病情,从而采取保护家人、保护朋友、乃至保护他人的措施。如果一个国家有80%-90%左右的感染者不知道自己感染了艾滋病病毒(估计我国的情况就是如此),艾滋病流行趋势就很难得到控制。道理很简单:艾滋病病毒必须由病毒携带者通过血液、精液或者体液传染给他人。如果一个国家的绝大多数艾滋病感染者不知情,那么这个国家的艾滋病传染几率就很可能大于那些有相比性的同时又是感染者知情程度较高的国家。
从对策角度看,我国需要极大地加大艾滋病检测数量和人口覆盖面。在加强监测力度之前和同时,我们必须开展反对直接和间接对艾滋病感染者的社会歧视。否则,感染者敢于出来接收检测的数量不会大幅度曾加。在反对直接歧视方面(比如解雇、阻止受到艾滋病影响的儿童上学、拒绝为艾滋病患者提供医疗服务等现象),其最佳的途径是法律手段,即通过立法和有具体惩罚性的法律条款对付直接歧视。在反对间接歧视这一领域(如对患者道德品质的置疑以及有关艾滋病的种种错误看法),其最好手段是大众教育和媒体宣传,即营造一个较好的公共舆论环境并实施可以提高对艾滋病正确认识的教育措施。
哨点监测制度
顾名思义,艾滋病哨点检测就是采用定点抽样的方法追踪艾滋病疫情的变化。它包括对所被调查的人群实施艾滋病病毒检测同时对这些予以行为监测,以研究艾滋病感染和行为的关联。到目前为止,最能够帮助我们了解我国艾滋病流行趋势的信息渠道当属哨点监测系统。 它的目标人群包括六类人:吸毒人群(高危行为人群)、性工作者(高危行为人群)、男同性恋(高危行为人群),长卡司机(被视为嫖客的替代人群)性病病人(被视为易感人群的代替人群),孕妇(被视为普通人群的替代人群)。
我国之所以在1995年建立了这个系统的主要原因是基于一个判断,即我国艾滋病的流行还集中于那些所谓的“高危人群”。国际组织不断告诫卫生部门领导,中国的艾滋病还处于低度流行阶段,易受艾滋病伤害的人主要是吸毒者群、暗娼、男性同性恋以及有多性伙伴的人。在接收这种以“高危人群”为重点的预防理念之后,我国卫生部逐年扩大了哨点监测系统。例如,2002年的国家级哨点158个,到2004年曾至247个。同时,省级哨点超过了400个。每一个监测点涵盖250到400人。
虽然哨点监测有足够样本,具有统计学意义,但它有如下几个结构性问题:
第一,哨点监测在地理分布上有缺陷。如果把艾滋病监测哨点用红色坐标在中国地图上标出,我们马上会看到它们在地理分布上极为不平衡。这些红色坐标集中在我国经济相对发达或活跃的地区。相比之下,西藏、新疆、甘、青、宁、内蒙以及东三省相当缺乏艾滋病监测。鉴于这个分布局面,我们难以肯定地说,我国艾滋病疫情比较严重的地区已经可以确定了。我们只能说,从现有数据上看,有些地区好像很严重,同时有些地区的问题好像还不很严重。但是还有另外一种可能性:即如果加强了监测力度,一些看起来问题不很严重的地区也可能显得问题比较严重。
纠正这一缺陷的途径是扩大哨点监测规模,尤其要在缺乏哨点监测覆盖的地区加大投资力度、扩充人员配置、尽快使参与监测工作的人员得到专业培训。
第二,实际监测的目标人群在分布上有缺陷。虽然我们强调了对高危行为人群的监测,但监测更多的是那些卫生部门容易监测到的人群。例如对正规性病诊所里面的病人、对到医院检查身体的孕妇、以及对被集中到长途运输公司卫生所或体检中心的司机予以艾滋病病毒检测,这是一种比较容易开展的工作方式。因而,监测也就出现避重就轻的问题。例如,属于上面所说的“容易监测人群”在过去几年中占了监测对象的一半以上。按道理,我们需要把重点放到不容易受到监测的那些高危险行为人群才更符合监测的原则。应该指出,我们尤其要加强对男性同性恋人群的哨点监测。到目前为止,我国哨点监测系统对男性同性恋的抽血检测和行为监测均刚刚起步,监测哨点的数量和监测人数的数量都少的可怜。
解决这一问题的办法是扩大卫生部门与其他政府部门的合作并加强政府部门与非政府部门的合作,以多种方式接触到那些“不容易监测”的人群。
第三,哨点监测地点的选择对疫情数据分析有误导。我们选择的监测点往往不是自然场所,而是政府可以控制的场所。这个问题在对性工作者和吸毒人员的监测和检测中尤其明显。我们目前监测和检测这两类人群的地点大多数是公安和司法部门管理的机构,如妇教所和戒毒所。从这些场所查出的艾滋病感染率有别于在高墙外生活的那些高危人群。例如,以往对妇教所的调查证明,那里面的多数女性从事“小姐”工作时间较短,缺乏隐蔽自己、识别公安人员、乃至于托关系逃脱惩罚的能力。这些性工作者正是由于入行的时间短,没有经验,才到了妇教所。从另外一个角度看,她们的商业性行为的历史也较短,其艾滋病感染率很有可能有别于那些不在妇教所的性工作者。相比之下,戒毒所里面的吸毒者的感染率可能高于生活在外面的吸毒者,尤其是强制戒毒所里面的吸毒者属于重犯、屡犯或多年吸毒。我们很难将他们的感染率等同于在外边吸毒者的感染率。
这个问题的解决途径在于认清我们讲的所谓高危人群内部具备复杂的个体和亚人群差异,这要求我们扩大对处于自然状态中的高危人群之监测。
第四、哨点监测缺乏行为学与社会学信息的收集和分析。根据卫生部公开的数字,到2004年下半年,实施比较完备的行为信息收集手段的哨点一共才有42个。这个数字到目前可能有所增加,但从事哨点监测的工作人员所胜任的工作范围仍然主要限于抽血化验、医学咨询和一般人口学信息收集等领域。他们缺乏收集和分析行为学和社会学信息的技能。这不是他们的过错,因为他们的专业背景大多是医学。从目前所能看到一部分发表的哨点监测报告,我们可以看出其撰写人缺乏对人的行为、社会关系、社会环境、人际互动模式和社会心理的分析。
我国学术界已有一部分可以利用的行为学和社会学分析方法应该尽快地在哨点监测中采纳。对高危人群的风险行为分析必须镶嵌在社会分析框架之中。否则我们只能知道风险行为的发生率,而不清楚风险行为发生的深层社会原因。
第五,哨点监测目前还缺乏有关联性的疾病信息。这些信息包括肺结核感染和发病、妇女生殖道感染、乙肝和性病数据。如果有这些数据,那将有利于我们分析受检者所面临的风险。例如,国际和中国经验都证明,肺结核和艾滋病到目前几乎成为了孪生关系,这是因为艾滋病病毒的感染将降低人体的免疫功能,从而提高肺结核的发病几率。如果我们对此类相关数据收集是及时的、监测地点是一贯的、目标人群是代表性的、监测地理分布是合理的,而且监测的规模较大,那么这些信息将成为我们分析监测对象易受伤害程度的可靠依据。
在哨点监测过程中增加疾病信息的收集会增加工作的难度,但是可以考虑在每个监测点用缩小样本量同时扩大信息收集量的方法克服工作量增加的问题。
艾滋病病毒检测问题
目前,全球艾滋病病毒感染者人数大约4000万左右,其中估计约三分之二在位于撒哈拉以南的非洲地区。 与此同时,亚洲的感染者数量也在迅速增加。无论是亚洲还是世界其他地区,防治艾滋病的努力都面临一个相同的巨大挑战:那就是绝大多少感染者并不知道自己已经感染了艾滋病病毒。实际上,知道自己感染的人不到全世界感染者总数的百分之十。这也就是说,世界卫生组织估计的全球感染者总数中绝大多数人还没有接受艾滋病病毒检测。
全球的艾滋病检测滞后的状态导致了许多问题。例如,三年前全世界大概有600万艾滋病感染者已经进入发病期,需要抗病毒治疗,但当时只有40万多人获得了药物治疗。在意识到这一问题之后,世界卫生组织和联合国艾滋病防治规划署在去年初发起了“3 x 5”计划,目标是在2005年底使发展中国家300万人得到治疗。 实现这一目标需要对2.5亿人予以艾滋病病毒检测。我们还不知道“3 x 5”计划是否成功,但可以判定如果检测力度没有巨大转变的话,艾滋病的流行肯定不能得以遏制。
检测不仅是实施治疗的先决条件,同时也是预防的切入点。由于感染者在没有任何明显征兆的情况下携带病毒7至10年之久,这些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将他人感染的事例屡屡发生,包括把艾滋病病毒传给自己的孩子。艾滋病检测的一个重大意思在于它是一个咨询、交流和教育过程、一个人们用躯体和脑袋体会流行病危害体验的过程。经过这个体验,那些检测呈阳性的人们可以立即考虑治疗问题、考虑保护家人的问题、考虑在可能还会发生的高危行为中保护他人的问题。而那些检测呈阴性的人们可以开始考虑如何在今后避免高危行为、如何同艾滋病感染者相处、以及如何从自己做起预防艾滋病的流行。
国际经验与教训何在?
在大多数国家,艾滋病检测在很长一段时间内一直处于冬眠状态。因为没有可见的症状,人们不知道自己有病,所以缺乏主动检测的动力。为了应付艾滋病的侵袭,许多所谓国际最佳实践经验纷纷出台。在防治艾滋病的中国专家中的一个共识就是性传播将继静脉吸毒和采血所造成的感染高潮之后形成一个具有相当威胁的感染渠道。因之,泰国的100%安全套模式在中国被许多专家推崇为防止下一波感染高峰的妙法。泰国医院报告的性病人数1989年以前每年平均为20万。自泰国政府于1990年在娱乐场所推广100%安全套以后,性病感染的数量以每年减少5万性病病人的速度在下降,到了1996年,泰国全国统计的性病病人数每年不到1万;而且艾滋病感染率与性病同步下降。性病病人的减少使得很多性病诊所关闭,就连泰国卫生部性病处的工作人员,也由原来的200个减少到100个。
如果说泰国仅仅针对性产业的经验有局限性,乌干达的经验有可能更复合中国的国情。乌干达的艾滋病感染率已经从21%降低到6%,与它的邻国相比之后,这一成绩显得更加非凡。乌干达曾是非洲艾滋病流行最严重的国家之一,全国感染者超过150万人;首都坎伯拉一度有17%的成年人受感染;孕妇感染率超过30%;在诊所就诊的15-19岁少女的艾滋病病毒感染率为38%。推行“贞洁、忠贞、安全套”运动后,15-19岁少女艾滋病病毒感染率下降到10%;成年人的感染率到2001年下降至5%。乌干达的模式就是所谓ABC模式。A(Abstinence)代表禁欲;B (Be faithful)代表忠贞,C (Condom), 代表避孕套。这一模式巧妙地在自由主义与保守主义之间搭起一座桥梁。它的第一个环节是强调在青少年中采用禁欲的教育、推迟第一次性行为时间的宣传、以及对性问题采取慎重态度的倡导。其模式的第二环节是在人们进入性活跃时期,双方对彼此的关系采取忠贞的态度,达到降低性伙伴数量的目的。模式的第三环节是在既不能禁欲又不能忠贞的情况下强调使用安全套保护自己和对方的措施。
无疑,乌干达的模式的第一环是防治艾滋病的最佳方法,但是禁欲也只能针对青少年才有意思。而且它的第二环(忠贞)如果没有广泛检测支持,也不能真正有效。许多人认为一夫一妻的性关系是有效的预防艾滋病措施,但即使是在很多绝对忠诚的夫妻当中,这种关系下的安全性生活也是一种虚幻。原因很简单:艾滋病病毒可能在人体里面潜伏7-10年,它很可能被带入到新的夫妻和情人关系当中来。如果没有检测,其中一方在以前的感染就可能造成对另一方伤害。而且由于母婴传播的感染率大大高于性渠道的传播,一名被感染的女人即使可能不会导致其男人的感染,但她一定会在怀孕期间把疾病传染给自己的孩子。乌干达模式的第三环(在青少年和社会鼓励使用安全套)属于一个相当重要的艾滋病防治措施,也是中国目前努力借鉴的经验。但是我们所面临的问题与乌干达不尽相同。我们面临的问题首先是吸毒问题,然后是其他渠道感染的问题。
我国的三种艾滋病病毒检测渠道
显而易见,在中国具备性传播、静脉吸毒传播、母婴传播、医院供血系统传播、以及原来的卖血人群已经有很多人感染艾滋病之际,加大我国的艾滋病检测力度应该成为中国全面防治艾滋病的关键。在这方面,我们得到的所谓国际最佳实践经验无非是在美国出台的VCT ,即“自愿咨询检测。从政策上看,我国原来的自愿咨询检测是收费的制度。2004年上半年,国家卫生部宣布,今后凡是自愿接受艾滋病咨询检测的中国公民均可以免费得到咨询检测。 这一决定的出台旨在最大限度的发现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其免费范围为咨询和初筛试剂,对第二次初筛结果还是阳性的疑似感染者,检测单位有责任建议做有偿的确认检测。实际上,我们的免费初筛政策的出台并没有停止收费。除了我国疾病控制中心系统外,目前许多属于卫生服务的初筛地点还挂着收费的牌子、还在继续收费。成本不超过10元的初筛试验在各地收费50到100元不等。
自愿咨询检测的概念和步骤如下:V=Voluntary,也就是自愿,它强调这一决定必须完全由个人做出,并要确保检测过程和结果保密。C=Counseling, 即咨询,并分为检测前咨询(对检测过程和意义等相关问题给予解释)、检测后咨询(对受检者解释检测结果、给予行为改变的建议等等)、支持性咨询(对检测结果为阳性的受检者提供后咨询,包括健康、治疗、心理、工作,经济、家庭、社会歧视的问题的咨询)。 T=Testing,也就是检测本身,其方法包括酶联免疫和快速检测方法,所采用的标本可以是全血、血浆、血清、滤纸血。
自愿咨询检测在中国的历史有十年。执行CVT比较早的云南省是在1995年开始,其工作名称是“HIV抗体匿名咨询检查。所以由于时间关系,到目前我国几乎所有相关VCT的技术文献和人文理念都是来自国外。
其实,在我国还有另外两种检测艾滋病的实践:一个是在这篇文章前面提到的哨点监测过程中的抽血检测,另外一个是在医院和其他卫生服务中的抽血检测。医院的抽血检测指需要手术、使用医疗器物进入人体、接生等情况出现时,医生提出艾滋病病毒检测。卫生服务中的艾滋病病毒监测是婚姻体检、新兵体检、孕妇体检、性病门诊检测的一部分。无论在哨点、医院还是其他卫生服务中的检测都不是自愿的检测。哨点监测中的艾滋病检测是强制性的国家行为;看病或体检过程中的艾滋病检测是医疗机构规定的措施。按照国家防治艾滋病的政策,两个措施的执行都要实施保密,都要相应地提供咨询;但是在实践中,知情同意、保密和咨询并不总会成为优先考虑,检测本身才是重之重。
我国三种艾滋病检测方式的效果
两年前我国政府公布,我国有84万艾滋病感染者。这其实是一个估计数字。真正经过检测出来的阳性报告病例到2005年11月为止是132545例。 如同全球情况一样,中国绝大多数艾滋病感染者是不知情的感染者。在他们中间,有些人怀疑自己感染了艾滋病,但是由于检测的可及性低下、恐惧社会歧视、猜想检测出来阳性也没有药物医疗或没有钱治疗等因素,这部分人因此浅在水下,使得检查出来阳性的那些人仅仅构成了冰山的一角。
但这并不意味着我国艾滋病检测没有大规模地开展起来。其实,我国有大量的艾滋病检测,问题是大规模的检测针对性不强;而针对性强的检测又缺乏规模。对上述三种艾滋病检测实践(自愿咨询检测、哨点检测、医疗服务检测)给予综合分析之后,我们可以看出下面一个特点:铺天盖地的检测、微不足道的咨询, 凤毛麟角的自愿。更简单地讲,我国自愿咨询监测工作处于非常被动地局面。以湖北省2003艾滋病疫情报告 作为一个具体的事例予以说明。2003年,湖北全省检测血清标本54万多份(具体数字是545,102份),查出562例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在全部标本中,哨点监测的标本是3,893份(查出阳性病例6个),自愿咨询检测的标本265份(查出阳性病例9个)。从这份报告看,我在上面提到的铺天盖地的检测和凤毛麟角的自愿之说法完全成立。由于这份来此湖北的报告没有提到自愿咨询检测中的咨询问题,我只能判定它在全部检测中占了一个微不足道的地位。
其实,不仅仅湖北出现上述问题。山西省2003年一年主动接受检测的人数也仅仅400多人,而且作为工作成就在报纸大为宣传。我在2004年于四川一个受到毒品严重侵袭的城市了解到,该市吸毒人口1万人,但是2003年整一年中也不过300人做过自愿咨询检测。再有,大连市疾病控制中心从2002年4月至2003年2月开展艾滋病自愿咨询检测服务,有480人前来或电话咨询,但是真正最后接受检测的人只有68人。 这样的数字所呈现的自愿咨询检测艾滋病病毒问题还很多。
简而言之,我国卫生服务系统的检测数量大,但是检出率很低,有一个针对性不强的问题,同时往往出现由于是在病人不知情的情况下进行了抽血化验,最后即使是阳性,医务人员也不敢告诉病人。虽然我国哨点监测中的病毒检测从设计上看有针对性,但是在执行过程中的问题是偏向执行部门可以控制的场所和人群(医院病人、孕妇、性病患者)。我国自愿咨询检测检出率高、针对性很强,但是有规模受到严重局限的问题。这些就是中国艾滋病检测所面临的困境。
中国的艾滋病病毒检测向何处走?
正如前面所讲,在世界所有与艾滋病相关的数字中,最让人感到无奈的数字就是被检查出艾滋病阳性的人数稀少。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有相当数量的感染者通过不同渠道将病毒传染给别人。造成这一问题的原因在于艾滋病检测措施的缺乏、在于有检测设施的国家和地区不能有针对性地实施检测、在于许多艾滋病防治组织和机构过于强调自愿原则并将其视为不可改变的神话。神话建构的背后至少是想象力的缺乏,好像除了个人权利与公共健康的对立外没有其他合适的检测途径。既然日益增长的感染者人数已经证明自愿咨询检测基本无效、至少其效果远远不能达到人们所想象的地步,那末就有必要将目前对自愿咨询检测加以审视甚至修正。就中国而言,我们的报告数和估计数两者相差之巨令人感到不安。无疑,我们需要让更多的感染者成为知情者,这样才能有效地预防二次传播。
在过去两年中,我国还出现了另外一种检测办法,即局部地区的普查出台 。例如,河南省在2004年开展了对既往有偿献血人群的大规模普查;我国南方一个少数民族自治州则对暗娼和吸毒人群开展了大规模艾滋病筛查。河南省的方法是拉网式,由省委组织,各地采取干部责任制的形式,下村入户,逐户摸底排查,查清既往采供血人群的详细情况,登记造册,然后由疾病控制部门抽血进行检测。据报道,河南省一共组织了50多万人投入普查检测工作,对全省51187个行政村或居委会的280476名既往有偿供血人员进行了大规模“拉网式”普查。 2004年9月10日上午,河南省卫生厅厅长马建中向媒体通报,河南艾滋病疫情经过重新确认:感染者25036例,病人11815人。据中新社2003年11月27日的报道当时河南累计报告HIV感染者一共6524例,其中现症病人1940例。在短短9个月内河南省HIV感染者就查出了18,500多人,可见这次河南普查力度之大。
然而,我上面提到的那个少数民族自治州的工作就变得非常困难。该州的方法依靠基线调查,对暗娼、戒毒所里面和社区里面的吸毒人员、性病门诊病人以及孕妇等高危和重点人群全面实施检测。其困难所在是散在社会中的暗娼、嫖客和吸毒人员。这里首先出现的问题是要找到这些人并利用各种方式说服这些人接受检测。与河南农民不同是,这些人并不积极配合,原因是恐惧身份的暴露遭受社会排斥。再有,该州所面临的高危群体是可以流动的群体,强行检测力度加大,就出现了目标人群外流的现象。这无疑使感染者变为更加隐秘不易实施检测。
其实,这个地区遇到的问题是中国许多地方都会遇到的问题。这是因为在该州发现艾滋病感染者中,其感染途径包括了所以已知途径,而不是单一的买血问题。所以,在我国常规的艾滋病毒检测途径(卫生服务检测、哨点监测,自愿咨询检测)和拉网检测的模式以外,我们有必要开发出来新的检测方式。我建议我国政府鼓励相关机构设计、试验并推广“推荐咨询检测”。
所谓推荐原则既可能避免自愿咨询检测在规模上的无效性、同时也可以保护检测者的隐私权利。所谓“推荐”的方法可以简单的归纳为如下: 政府下通知、媒体做宣传,社区给予督促、行业内实行同伴教育、动用行政管理手段、乃至压力的实施、达到劝导高危人群接受检测的目标。但是“推荐”就意味人们要有选择不去接受检测。而要达到劝导人们检测之目的,有关机构就要强调咨询检测的保密。强调保密不是简单的语言游戏。由于艾滋病带有的巨大社会污名,人们必须得到完全的保证,保证他们的检测过程和结果真正保密。
推荐式保密咨询检测的目标群体首先是高危人群(暗娼、吸毒者、男同性恋)以及与高危人群密切接触的人群(嫖客、性伙伴、配偶、孩子)。但是为了提高有针对性的艾滋病检测在中国的规模并为了减少因此出现的社会歧视问题,政府有必要在普通人群开展推荐式保密咨询检测。首先,医务工作者和卫生官员需要接受推荐以达到带头接受检测的目的。其他相关部门的官员,如公安部门、计划生育部门、教育部门、宣传部门的领导和干部,也需要以身作则推动中国的艾滋病检测。另外,我国影视明星们如果能够参与检测,其影响也将巨大。
小结
疫情监测和病毒检测是防控艾滋病蔓延的两个法宝。但在我国实施过程中存有各种各样的问题。这些问题的解决方案相对容易得出,关键在于是否可以贯彻。
实施解决方案的重要性在于如下:首先,疫情监测直接影响到政策制定和资源使用。不同高危群体感染率是多少?普通人群的感染率是多少?每年感染率上升多少?感染艾滋病病毒的渠道在感染者中如何分布?有多少人感染了艾滋病病毒?多少人进入了艾滋病发病期?多少人死于艾滋病?对这些问题的回答直接影响到国家的投入考虑和对相关政策的调整。只有在对这些问题给予较好的回答之后,我们才能比较准确地预测艾滋病对我国社会和经济发展的影响。更具体讲,我国艾滋病疫情监测所存在的问题直接影响我们对艾滋病流行趋势的认识。我们需要可靠的数据和信息来设计在不同人群中预防艾滋病传播地策略。我们需要一定数量的行为学和社会学信息来改进对高危行为干预的方法并营造有利于防治艾滋病的社会环境。
但是如果艾滋病检测工作没有什么成效,那么无论我们把疫情监测工作做得多好,也不能达到大幅度提高我国感染者变为知情的感染者这一目的。到目前为止,我们的自愿咨询检测基本失败了;在卫生服务中的检测存在针对性不强和知情同意权利问题;哨点监测的根本目的不是扩大检测覆盖率而是追踪疫情。所以,我们需要找到其他途径提高检测覆盖率。途径之一就是上面所提到的推荐式检测。同时,我国卫生服务中实施的检测马上需要制度化,通过政策调整和公共舆论使得病人愿意接收艾滋病检测,同时使医务人员必须告诉病人检测阳性的结果。这就是说,即使在卫生服务中的检测也需要推荐式保密咨询检测。
总之,当中国政府抗击艾滋病的力度日益加强的时候,疫情监测和病毒监测工作变得更为重要。在一个信息时代,准确的信息就是人生安全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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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为了更精确的描述和区分流行状态,联合国艾滋病规划署及其合作组织在以前的基础上将艾滋病流行分为低流行期、集中流行期和广泛流行期三期分类方法。低流行期是指所有已知的具有艾滋病传播高危行为的人群中,艾滋病病毒感染率均低于5%;集中流行期是指具有艾滋病传播高危行为的一个或多个人群中,艾滋病病毒感染率高于5%,但孕妇艾滋病病毒感染率低于1%;广泛流行期是指艾滋病的流行已经远远超出具有艾滋病传播高危行为的人群范围,高危人群中的艾滋病流行十分严重。孕妇中艾滋病病毒感染率超过1%。见UNAIDS. May 1998. Meeting the Behavioural Data Collection Needs of National HIV/AIDS and STD Programmes, A Joint Impact/FHI/UNAIDS Workshop: Report and Conclusions.以及UNAIDS/WHO. 2000.Guidelines for Second Generation Surveillance. Geneva: UNAIDS/WHO.
2 国务院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等:“中国艾滋病防治联合评估报告”,2004年12月1日。
3 卫生部疾病控制司等,1996,“中国艾滋病哨点监测系统的建立及1995年监测报告”《中国性病艾滋病防治》,第2期,第2—6页。
4 如覃碧云、陈曦、欧秋英等,2003年,“2002年湖南省性病艾滋病报告病例分析”,《实用预防医学》,第5期,第103-104页;卫生部疾病控制司等,2000年,“中国1995~1998年艾滋病哨点监测报告”,《中华流行病学杂志》,第1期,第8—10页。
5 关于知情同意原则可参见联合国艾滋病规划署/世界卫生组织,“联合国艾滋病规划署/世界卫生组织关于艾滋病检测的政策声明”,2004年6月。
6 有关偏见和歧视可参见:高建华、郑锡文、施小明等,2004年,“农村既往有偿供血社区居民AIDS相关歧视和耻辱调查”,《中国艾滋病性病》,第3期,第19—21页;张开宁、史文雅、李俊杰,2005年,“云南省与艾滋病相关的歧视现象分析”,《中国健康教育》,第10期,第34—35页。以及UNAIDS. A conceptual framework and basis for action: HIV/AIDS stigma and discrimination. 2002,6.
7 比如邹艳 杨介者 潘晓红等,2005年,“浙江省2004年艾滋病哨点监测结果分析”,《浙江预防医学》,第8期,第23—24页。
8 2005年度全世界新增艾滋病病毒感染者500万,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总人数已达4030万。UNAIDS/WHO,“AIDS Epidemic Update, November 21, 2005.
9 WHO. The 3 by 5 Initiative. WHO’s Website: http://www.who.int/3by5/en/.
10 有关泰国经验可见:王维真,2003年,“在高危人群中推广安全套预防AIDS需要全社会参与——泰国100%安全套推广项目介绍”,《中国艾滋病性病》,第2期,第61—62页。李慧、伟泰国,2003年,“泰国的AIDS防治工作经验”,《中国艾滋病性病》,第1期,第62—63页。闪雷华,2002年,泰国控制艾滋病经验给我们的启示,《中国艾滋病性病》,第5期,第67—68页。
11 有关乌干达经验可见:李思翘,2000年,“HIV感染的预防:坦桑尼亚与乌干达的经验”,《中国艾滋病性病》,第2期,第58页。Elizabeth Madrra,“乌干达的艾滋病防治经验”,联合国艾滋病规划署:《携手合作,共同预防 艾滋病健康促进的成功经验—国际案例分析》,1998年3月。陈才林,“乌干达成为非洲艾滋病防治榜样”,人民网,2004年,12月1日。
12 卫生部和财政部联合签署:《艾滋病免费自愿咨询检测管理办法》,2004年4月。
13 卫生部新闻办公室:“全国艾滋病综合防治示范区经验交流会在郑州召开”(新闻稿),中国卫生部网站,2005年11月8日。http://www.moh.gov.cn/public/open.aspx?n_id=10924&seq=0
14 张艺、詹发先、陈慧萍、蒋洪林,2004年,“湖北省2003年HIV监测结果分析”,《湖北预防医学杂志》第15卷第3期,第18—20页。
15 李瑞、佟伟、赵志杰等,2003年,“大连市部分艾滋病自愿咨询检测者有关情况分析”,《预防医学文献信息》,第9卷第6期,第118—119页。
16 有关普查可参见郝大海,2005年,《社会调查研究方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国务院人口普查办公室、国家统计局人口和社会科技统计司编,2004年,《2000年人口普查方法研究》,中国统计出版社。张大鹏、王丽艳、孙良先,2005年,“普查法与乘数法估计暗娼人群基数方法学的试点研究”,第4期,第46—48页。孔朝霞,2000年,“医生们号召在孕妇中进行AIDS普查”,第6期,第65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