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伊丽莎白医院输血手册(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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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医学
2007-2-26 16:15:05
5
采
样
5.1
采样和贴标签
5.1.1 由已获得医院输血委员会授权的医护人员采集患者的血样做输血前检查;
5.1.2 在采样前,要获得患者的书面同意,除非不可为。应通过口头或信息单的方式告知患者其临床输血指针,输血的安全性以及风险。
5.1.3 将从患者病历中得到的患者相关信息记录在血样标签上,只要可能,应直接向患者本人再次核实患者的名字
。绝对禁止通过床头卡来核实患者身份。
5.1.4 给采集的血样贴上标签,并写明患者的名字和身份证号码,采集日期和采集人员的亲笔签名。
5.1.5 血样采集完后应在患者的床边
迅速完成申请单和标签粘贴,应强制操作人员执行该项规定。
5.2
申请单填写
5.2.1 填写人员:应由采血和贴标签的医护人员填写相应申请单并在上面签名(MR2081/QE或MR2080/QE)。保证采血和填写人员由同一人员完成是非常重要的,这样采样过程中出现任何差错都可由同一人员负责。
5.2.2 血样采集后,申请单上应包含具备执业资格的负责医师的名字。
5.2.3 申请单一式两份,并应有相关医生的编码。
5.2.4 申请单和血样标签上面的任何修改都应有采血/贴标签医护人员的签名。申请单的原本和副本在各方面应是一致的,如发现存在不一致,在纠正前,血库无权处理申请单。
5.2.5 申请单上应有患者的名字和身份证号码,也应包含住院相关的号码(如:住院号、A&E No.、OPD No.)性别、DOB(如果不知道,可用年龄代替)和病房号。床号可不写在上面,但如果标签上含有,则应与申请单上相同。
5.2.6 所有必须的信息都应填写在申请单上,如临床诊断、输血史、使用指针及相关实验室检查结果。
5.2.7 如果知道患者的血型,也应写进患者的申请单上。
5.2.8 推荐申请单和标签的填写在计算机上完成并打印,以避免书写错误。
5.3
血样传送
5.3.1 血样采集后应尽快送往血库。
5.3.2 输血前检查应在采样后24h内进行。
5.4
说明
5.4.1 如果血样无申请单/不合法或无标签/错误标签,不应再做输血前检查。
5.4.2 如果一份申请单包含不止一份血样,则每份血样均应贴上相应标签;
5.4.3 如果申请单和血样标签上存在任何不一致,血库不应再接受该血液及血制品的申请。该种不合格申请单将被保存在血库,再重写新申请单。
5.4.4 血库如发现申请单和标签上存在差异,应通知病房,负责医师或医护人员应立即亲自进行改正。
6
全血
/
红细胞申请
6.1 应严肃的填写输血申请单(MR2081/QE),一式两份,采样人员在上面签字。
6.2 对应每份申请单,至少采集4ml(成人)或2ml(婴儿)新鲜EDTA抗凝血,置于粉红头交叉配血管中。
6.3 应认真填写血样上的标签,上面所有的信息应与申请单上面的相同。
6.4 患者血样应进行ABO和Rh(D)血型鉴定,同时进行不规则抗体筛选,对入院后初次输血者该过程耗时1.8-2.5h左右。
6.5 紧急情况下要使用未经配型的血液时需经临床医师的特殊申请,临床医生可授权病房工作人员以他的名义执行,申请单可以使用专用的QEDP130或在一般输血申请单上写明“紧急情况需要立即输血”。
6.6 对于3d内的再次输血者,如果初次不规则抗体筛选是阴性的,则勿须新采血样再做相关检查(同时需无不规则抗体筛选阳性史)。
6.7 对择期手术用血,应至少在术前1d向血库递交申请,但不应超过3d。
6.8 在工作日申请照射血制品需在当天10:30am之前将申请单送往血库,使用QEDPBB101格式的表单,一般在当天就可将经照射血制品发往病房使用。但如在双休日或公共假日申请,向血库提交申请时间应提前一个工作日。
6.9 考虑到CMV血清阴性红细胞数量有限,将优先给予特定患者(详见第三章)。
6.10 给地中海贫血患儿申请少白细胞红细胞(LRBF)时,应用专用申请单(可从血库得到)向血库提前递交申请。
| 类型 输注前提交表单时间
| 输注前申请表提交时间
|
| LRBF红细胞
| ≥3个工作日(不包括礼拜天)
|
| LRBF(血型已鉴定)红细胞
| ≥5个工作日(不包括礼拜天)
|
6.11 择期手术患者申请预储式自体输血时,至少应在手术前6w通知血库,以便血库和BTS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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