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伊丽莎白医院输血手册(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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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医学
2007-2-26 16:1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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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滤器、血泵和血液加温器的使用
15.1 用于血液输注的处理装置应含嵌入式的过滤网(170um),该滤网可阻留纤维凝块和白细胞凝块;
15.2 白细胞滤器用于预防异物免疫、血小板抵抗和严重的变态反应。应按厂家提供的说明书操作。因为白细胞滤器价格不菲,应仅在需要时使用。
15.3 需要在较短时间内输注大量血液时,常用到血泵。用时应在适当位置置一大孔针头,按厂家提供的说明书操作,控制输注的速率以防输注的血液发生溶血,特别是新生儿。
15.4 在大失血需要大量输血时应将血液加温至体温(通过合法的血液加温器),加温过高(超过37℃)将会导致溶血。一旦血液被加温,不应再输给另外的患者,如果加温的血液未用应通知并返还血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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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液输注
16.1 用正常的盐水建立血液输注通道;
16.2 在血液输注前,在病房患者的床边,一名注册护士(RN)应同上级护士、病房副负责人或一个医生一道采取下列步骤:
16.2.1 核实医生的医嘱;
16.2.2 复核患者的相关信息(包括床头卡)与血库登记的信息是否相同;
16.2.3 复核患者的相关信息(包括床头卡)与提取血液上的信息是否相同(包括血型和全血编号,WBN);
16.2.4 如果患者意识清晰,询问患者的名字和血型(如果知道)。
16.3 在手术内血液输注前,注册护士应同另一名注册护士或医生一道执行下列步骤:
16.3.1 复核患者的相关信息(包括床头卡与输血申请单和/或手术室血液处理申请单是否相合);
16.3.2 复核输血申请单上的血型、Rh类型和WBN编号,同时检查手术室血液处理单上的内容与提取血液上的内容是否相合;
16.3.3 复核和建立通道时间应记录在手术室血液处理单上,同时各负责人员需在上面签名;
16.4 向患者解释输注的过程,并给予适当的安慰;
16.5 经复核无误后,在输血记录单上记录下输血的相关信息,负责人员应在输血记录单上签名;
16.6开始输注时应慢(15-20滴/min),仔细观察有无输血反应10min,如无输血反应发生,调整滴速至医嘱所要求。建议患者随时报告与输血反应相关的症状和体征,如发热、畏寒、皮疹、气促、胸部不适、背痛。
16.7 血液输完后,在输血记录单上记下任何副反应,并记录在患者的病程记录单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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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脉通道和患者的管理
17.1 在再次输血或输完2-4u红细胞后应更换输血设备以防细菌感染;
17.2 除了正常盐水外,不应向血液/血制品中添加任何药物或其它静脉用液体。在同一时间内,同一条静脉通道除了所输的血液之外不应输注其它液体。如果同时在另一通道输注另一药物溶液,则应衡量发生副反应的风险和获益间的利弊,药物溶液应是等压溶液并不含钙离子,并且与血液/血制品的输注无抵触。
17.3 确保患者输注过程中的舒适:
17.3.1 心里安慰;
17.3.2 精心选择输注部位;
17.3.3 如必要使用与肢体相称的夹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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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液和血制品治疗的潜在危险
18.1 输血潜在的危险包括感染性和非感染性的,输血传播性感染主要是病毒和细菌性感染,如病毒性肝炎和HIV感染。非感染性副反应大部分是由免疫介导的溶血所引起的;
18.2 在西方国家,急性和慢性溶血性输血反应的发生率分别为1/25 000u和
1/2 500-6 000。ABO-不相容是潜在性致命性输血反应最常见的原因,常常是由记录人员的粗心所致。在我院患者中,针对非ABO型抗原的具有明显临床意义不规则抗体的检出率约为3-4%。
18.3 在香港,输血传播HBV、HCV和HIV的感染率分别约为187、3和
0.4/1 000 000。在香港,输血相关性的急性肺损伤罕见,输血相关性的移植物抗宿主病尚无报道。
18.4 针对患者的病情向其解释输血的利弊是临床医生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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溶血性和非溶血性输血反应
19.1 在输血时,至少在初阶段,区分发热性非溶血性输血反应和输血性发热反应是困难的,因为两者的症状间存在重叠;
19.2 在输血单/血制品申请单上记录下输血期间和输血后发生的任何反应是非常重要的,如:
19.2.1 发热;
19.2.2 畏寒和寒战;
19.2.3 皮疹;
19.2.4 疼痛(IV注射部位、胸部、背部等)
19.2.5 气促;
19.2.6 红色/深色尿和低血压。
19.3 怀疑溶血性输血反应发生时的处理
19.3.1 立即停止输血;
19.3.2 在保留静脉通道的同时,更换输血装置;
19.3.3 通知临床医生评估患者的病情;
19.3.4 立即通知血库;
19.3.5 检查患者的信息与输血记录单和提取血液上的信息是否相符;
19.3.6 保留供者血袋并送往血库作进一步检验;
19.3.7 在输血反应调查表上登记并与血样和尿样一道送往血库;
19.3.8填写输血副反应报告单并送往血库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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输血副反应报告
20.1 患者对血液/血制品发生任何副反应都应电话通知血库,填写输血副反应报告单并送往血库,同时在CMS上变态反应/教训栏中登记;
20.2 如可能发生了溶血性输血反应,在进一步输注前,采集相关血液送往血库进行调查(按输血反应调查表(MR2080/QE)上的说明进行),同时可疑的供体血液也应送往血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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输血事故报告
21.1 在涉及输血操作及其过程中发生的所有违例和异常情况都应通过血库向医院输血委员会报告;
21.2 血库工作人员或事故相关人员应填写输血事故报告单并送往血库以备编辑。
2003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