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报考条件
据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文件、国人厅发【2007】153号文件,《关于2008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凡符合卫生部、人事部印发的《临床医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卫人发【2000】462号)和《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其他卫生技术等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卫人发【2001】164号)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和专业类别的考试。
《临床医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卫人发【2000】462号):http://www.labdb.net/labm/zgks/2007-11-1/LinChuangYiXueZhuanYeJiShuZiGeKaoShiZanHangGuiDing-WeiRenFa-2000462-Hao.htm
《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其他卫生技术等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卫人发【2001】164号):http://www.labdb.net/labmg/jyyx/2006-12-6/lab30322.ht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