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解释方法学差异?
不同方法可以有不同的参考范围,大致可以判断正常与异常。当然不同方法对临床的灵敏度、特异性、正确性也不一定相同。所以在引进一个方法的时候,都应慎重考虑,并进行实验论证。那种拿来一个试剂盒就用于临床是不妥的。
陈老师你好,我的疑惑是一种物质在体内只可能是一种含量,不可能是1同时也是1.2,医学科学所追求的就是精确,但是不同方法学检测出来的结果却是不一样的,这是不是该把它看为检验医学的一个缺陷呢?同时,这样的情况也会造成临床的一种误解,那么我想,我们的追求是否是找到一种经典方法,从而淘汰其他不精确的方法?
每种标本某一物质的含量是唯一的,而不同方法可能产生不同结果----那么我的看法是,其中有一种方法是有问题的;或者关于其单位的定义有差异;找出来差异,并统计其相关性便可统一了。如我曾用HBDH,及LD-1同时检测一份标本,二者是两种不同方法,但在大部分情况下可有一个相关性。那么在了解了这种情况后对于有差异者我想,已然可以说明(严格应是推测)某些标本内部的组成情况,这是单一方法所达不到的。对于CK-MB用电泳及抑制法,比浊法等的比较,综合分析得到的信息是远远多于单一方法的。。。。举不胜举。一个小意见,请大家指正。
我是否可以这样理解,某一物质在体内含量是稳定的话,它必然只有一个值,即我们称为“真值”,我们测定值如果等于真值,那么这是最佳结果,但事实上现在办不到,只能用参考方法测到接近于"真值"的值。另外,临床标本我们不可能个个用参考方法来做,只能用常规方法来测,由于常规方法的精密度、准确性不如参考方法,这就产生差异,为了克服这些差异而采用校准办法,这就是溯源性。所以即使两种常规方法对同一个标本测出两个值,通过校准仍然可以得到接近参考方法的值。不知这样理解对吗?
应该就是陈教授说的这个意思。我们时时把规范挂在嘴上,可是工作中真正能做到规范的地方又有多少?曾有一个病人在一个城市的不同医院做相同的检查,却得出五花八门的结果,令病人自己都无所适从。而每一个医院都认为自己是最正确的,因为,他们的工作都是按照规范来进行的,我是在想,这种规范以外的东西,又通过什么来规范呢?陈教授又提到校正的问题,我觉得这应该是解决纷争的一个好办法,但是这个校正由谁来监督,况且,连现在的校准品也是各说各的,再说到现在的质控,从表面上来看,好像都挺不错,但是我们无法否认其中的水分太大,否则,应该看不到这种悬殊的结果。 最后我想请问陈教授:不同的方法做出来的结果是否有校正的价值?因为,很多方法间的差距未必是一个完全正比关系,如果可以校正,那么,陈教授认为,什么样的方法校正比较可信?标准物?系数?
陈教授,对于各个医院的重复检查,我认为的确最大的受害者是病人,姑且不说在经济上的损失,由于检查结果差异导致最后诊断结论的差异给病人带来的精神上的痛苦是金钱无法弥补的,所以从这个角度来说,我提倡病人作合理的投诉,也有利于刺激医疗质量的提高。 对于各个医院检查结果差异的问题,我有个设想:可否由卫生部临检中心设立一个实验室资格论证,不要单纯以医院的级别为标准,可以鼓励所有的医院都参加,在硬件和软件达到标准的情况下,可以设立一个达标的标准,当然这个标准可以是多重的,以评定各种条件的医院,如星级饭店的评定一样,首先评定硬件设施,其次对工作人员进行测评,最后通过未知品的检测,全面评定实验室的测量精度,评定为AAAA级,即为其结果在每个通过验证的实验室之间是认可的,然后可以通过每年的抽查来考核是否坚持,对这个资格可以两年复核一次,只要有一次不达标,即给与警告,两次不达标,取消资格,需重新评定。如果真的能付诸实施,我认为可以提高大家的业务水平,但是我最担心的莫过于搞形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