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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科查对制度

医学检验信息网 检验医学 2007-2-26 16:16:54

1. 建立查对制度是为医疗安全服务,杜绝医疗事故,减少差错发生。

2.检验人员负责对其检验的结果进行复核,遇疑难问题,应向上一级检验人员请示,共同分析处理。

3.采集标本时,应认真查对科别、床号、姓名、标本、数量、质量及检测项目。

4.检验时,应认真查对检验项目是否与申请单一致。

5.检验后,应认真查对检验目的、结果、是否缺项等。

6.发报告单时,应认真查对科别、姓名及检验项目是否有遗漏,如发现结果特别异常时,要立即复查和寻找原因,必要时与临床联系,不得简单地发出检验报告。

7.血型及输血检验时,应认真查对病人姓名、性别,标本、血袋编号、标签是否完整,标本和诊断血清是否符合要求,献血员姓名,血型、Rh血型及血交叉试验结果,血袋是否有破损及血液质量。试验结果除肉眼观察外,必须用显微镜观察结果,以防弱凝集遗漏。复核者应认真核对一次标签、血型、Rh血型及交叉试验结果后,签上核对者姓名。

8.为必要时复查,需保留标本的项目应按照规定予以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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